(云南)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减隔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隔震推广政策评论43,660 阅阅读模式
国为隔震支座,真正厂家直销建筑隔震支座,支座质量强 ,实力厂家 ,质优可靠 , 隔震支座生产设备齐全 , 同时可安装,更换支座 ,隔震橡胶支座 ,按图纸加工 ,厂家直接发货!服务热线:0871-68100848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减隔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云建震〔2013〕871号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减震、隔震(以下简称减隔震)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各方主体质量行为,保障采用减隔震技术建筑工程的抗震安全和工程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于我省建筑工程的减隔震装置(包括橡胶隔震支座,摩擦滑移装置,减震消能装置,减震控制装置,阻尼器等相关装置),应是合法企业生产,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要求、质量合格的产品。

二、为掌握应用于我省建筑工程减隔震装置的相关情况,生产企业应配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防震处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录入和公开工作,主要包括:

(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性证明;

(二)减隔震装置技术鉴定报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推广使用证书;

(三)减隔震装置目录及技术性能指标;

(四)减隔震装置性能型式检验、检测报告;

(五)减隔震装置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包括使用寿命期限及使用寿命期限内的质量状况;对使用寿命期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质量问题实行技术服务和免费更换等);

(六)减隔震装置随机抽检情况;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等。

三、设计单位在设计减隔震工程项目时,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确保结构抗震体系合理。对选型的减隔震装置的技术性能、质量检验、施工安装、工程维护等应提出明确要求,并认真做好设计交底、施工配合等工作。

四、建设单位应当选用合法企业生产、技术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的减隔震装置。在订购减隔震装置时,应核实生产企业的合法性和服务保障能力,并向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和工程设计概况等资料。

五、生产企业应提供与设计要求相符、质量保证的减隔震装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配合做好技术交底、检查验收、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等工作。

六、生产企业向建设单位提供减隔震装置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合法性证明;

(二)减隔震装置出厂合格证,自检报告,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服务承诺书;

(三)减隔震装置技术性能指标及设计参数;

(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减隔震装置检验报告;

(五)建设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等。

七、减隔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规范和程序,审查抗震设计的安全可靠性、抗震措施落实的准确全面性,保证审查质量。

八、减隔震装置进入施工现场前,应由生产企业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见证,按规定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

九、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和生产企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减隔震装置进行检查验收,并核对性能指标,相关资料收存作为竣工资料。内容包括:

(一)原材料及构配件检测报告;

(二)自检报告和合格证;

(三)每个规格装置的型式检验报告;

(四)第三方检验报告;

(五)其它必要证明文件。

十、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设计文件等编制减隔震装置及其配套设施的专项施工方案,结合工程实际认真落实设计、生产企业交底的相关措施,严格施工安装过程质量控制、检查验收和资料整理建档。

十一、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设计文件等对减隔震装置及其配套设施的施工安装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安装过程实施旁站监理,严格质量检查验收程序和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

十二、减隔震装置及其构造措施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抗震设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作为结构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工程,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按隐蔽工程要求检查验收,并形成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十三、减隔震工程项目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生产企业、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减隔震装置的实际状况进行检测,对保证减隔震装置正常运行的配套设施设备、构造措施等进行检查。检测、检查结果应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并形成专项检测、检查验收报告。

十四、减隔震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显著位置镶刻标牌,公示该工程抗震设防烈度、减隔震类别、减隔震构造措施标识等信息,并向使用单位提交有关减隔震装置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构造措施等资料和使用说明书。

十五、减隔震工程项目的所有人或使用管理人不得随意改变、损坏、拆除减隔震装置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构造措施,保证减隔震工程运行环境符合设计和减隔震装置使用说明书要求。应定期对所有减隔震装置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构造措施进行检查,特别是地震、火险、水淹等灾害后,发现变形、损坏等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处置。

十六、从事减隔震装置检验的检测机构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通过检测计量认证,拥有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及检验规范要求进行减隔震装置检验的设备和技术人员,有健全的检验质量保证体系。

十七、为掌握从事减隔震装置检验的检测机构的资格条件和减隔震装置检验质量情况,承担应用于我省建筑工程减隔震装置检验的检测机构应配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防震处做好以下信息的收集录入公开工作并接受监督检查:

(一)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性证明;

(二)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和检测计量认证证书;

(三)检测设备、仪器等型号、数量清单;

(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检测人员资格证;

(五)检验质量保证体系等。

十八、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减隔震装置及其配套设施的施工安装、检查验收等纳入工程质量监督范畴,督促各方主体依法履行质量责任,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十九、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减隔震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辖区内减隔震工程监管制度和台账,掌控减隔震装置生产、检验的合法性及其工程实施的质量状况。组织、指导减隔震工程所在县(市)区下级部门对减隔震装置及其配套设施、构造措施的施工安装、检查验收等实施重点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减隔震工程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保障减隔震工程质量和抗震安全。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11日

继续阅读
隔震支座厂家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9年9月30日 14:26:18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gz.go-we.com/1101.html
  • 隔震技术
  • 隔震
  • 减震
  • 减隔震装置
  • 隔震装置
  • 减隔震
  • 橡胶隔震支座
  • 隔震支座
  • 减隔震技术
  • 地震
  • 阻尼器
  • 阻尼
隔震支座厂家
评论  0  访客  0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填写信息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